关于
走私废品罪的法律构成要素,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该罪行所涉及到的法律保护对象,也就是海关监管体制以及国家对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及气态废物的进口
管制政策。其次,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
行为人必须在这种行为中违反了海关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相关的环保制度;第二个条件则是行为
责任人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把这些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或气态废物从国外进口到境内。再次,
犯罪行为主体的范围广泛,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机构都有可能触犯此罪。最后,
犯罪者的主观心理状态应该是明知故犯,即他们明确知道被海关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或者气态废物,而仍然采取行动把这些物品偷偷进口到我国境内。《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