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案件中,涉案人员通常需在看守所度过长达五至六个月的时光方能等待判决。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他们在审判结束之前,在看守所内的关押期则可能相应增加。
关于这一法律程序,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由公安部门展开侦查工作,
刑事拘留期间最长为37天,而在正常情况下,
逮捕后的
侦查期限则为两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提请相关部门审批后,这一期限可得到适当延长;
其次,检察机关负责
审查起诉,这一过程中,审查期限往往为一个月,若遇到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审查期限可延长半个月。
另外,该机构也有权将该案件退回公安部门进行二次
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最长时限同样为一个月;
最后,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
公诉案件,并应在接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告判决,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若案件涉及
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且同时满足我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这一期限可延长至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