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
欺诈的受害者应当即时向其所在区域的公安部门进行
报案,同时尽最大可能提供能够证实诈骗行为真实存在的各类
证据,例如,双方在线对话的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
受害人支付款项的银行明细以及关于嫌疑人情况的相关线索等等,以期公安机关能够迅速展开调查行动并且妥善处置此类案件。
报案过程中,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与其他受害者共同前往公安派出所提交报告或者将相关信息补充详细后再提交派出所,以便于尽快实现对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立案标准。
然而,实际操作中,公安派出所经常面临繁重的出警任务,对于金额较小且尚未触犯
刑法规定的
立案标准的诈骗案件可能仅仅进行简单地登记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公安机关而言,网络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属于“
数额较大”范围;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属于“
数额巨大”范围;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00元以上的,则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