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抢劫罪通常表现为
犯罪嫌疑人当场通过暴力或恐吓手段来制止被害人的反抗,进而直接夺取财物;
然而,
敲诈勒索罪则更常常通过暗示或者威胁手段,给被害人的心灵带来无形的压力与恐慌,直至其自愿地将财产交出。
两者在具体呈现形式上存在显著差异。
2、两种罪行在对受害者的逼迫手法及方式方面亦有明显差别。
抢劫罪往往采用迸发式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作为其主要手段,且这些活动都必须在现场进行,并且需要面对面地实施。
相比之下,敲诈勒索罪不仅包括了暴力和威胁等传统手段,更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选择揭露被害人的私人隐私、巧妙地栽赃陷害、肆意诽谤受害者的声誉以及破坏其财产物资等等这些非暴力方式,来达到他勒索钱财的目的。
3、在实施暴力甚至恐吓这一环节中,两种罪行的动机也截然不同。
抢劫罪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迅速获得金钱,他们通过暴力手段使得受害者无法反抗甚至丧失了抵抗的能力,然后借此机会掠夺财物。
而在敲诈勒索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最初动机并非仅仅局限于取得财物,他们更多地希望通过恐吓和威胁的方式,让被害人感到恐惧,以便更容易地控制他们,其最终目的并非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4、在实施暴力的幅度以及取得财物的途径上,两罪之间也有所区别。
抢劫罪的暴力程度往往超越常理,无论受害者是否已经遭受到了暴力,还是正处于随时可能遭到暴力侵害的极度危险之中。
犯罪嫌疑人的暴力行为足以完全压制住受害者,使他们失去反抗意识并被迫交付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