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审判决书下发后的一个月内,罪犯可能将会被收监服刑。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被判定为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徒刑以及
有期徒刑等不同类型
刑罚的罪犯,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需要向负责
羁押该名罪犯的公安机关发送关于执行的通知书和判决书。
而此种情况下,其所属的公安部门则理应自收到上述的执行通知及判决书之日算起的一个月时间之内,将需要服刑的罪犯交付至监狱进行实际性的刑罚执行。《
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