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者的财务侵占行为所涉金额达到了1万元人民币时,我国人
民法院便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的
挪用资金罪条款进行
定罪量刑处罚。
倘若有企业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所在单位的财产擅自据为己有,且涉及的数额范围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那么该行为便构成了
职务侵占罪,并需为此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