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赌博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
逮捕的情况下,通常会对涉案赌资进行统一的处理措施,即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这些赌资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而采取的强制性程序。
根据该法案明确指出,对于
犯罪分子通过
违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违法所得、非法收益等,都应该依法进行追缴或
责令退赔;
同时,对于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及时予以归还;
对于那些属于
违禁品以及用于
犯罪行为的个人财物,则应依法予以没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没收的财物以及
罚金,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