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一次
抢劫行为,会被认定为
基准刑为
有期徒刑四年;
进行两次抢劫事件的话,则其基准刑即提高到有期徒刑六年。
2.如在抢劫过程中获取了财物,并且金额超出了2000元,那么基准刑将会相应地增加六个月。
在此基础上,如果每增加1500元,基准刑也同样会随之增加六个月。
3.对公私财产用
暴力手段、
胁迫方式或采用其他方法实施抢劫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但是,凡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将重判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以及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