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成功将户口
迁回母亲家中,以下所列出的五个步骤您务必依照要求进行操作:
首先,具备计划生育证明文件、具有
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备有人口簿和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其次,需提供被接收人为
领养父母者他们的人口簿、身份证及证明双方关系的文件以获取足够
证据;
第三步,请凭借上述所述证书与材料前往该地区的警察局提交签证申请,并等待公安机构颁发准许迁入证明书;
第四步,收到公安部门核准且批准迁入的书面通知后,暂时回到原户口所在的地方,户口管理处进行户口登录的相关操作;
最后,请再次来到新户口目的地,将齐全的材料提交至户口管理处,完成户口安家落户事宜。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无论是谁打算离开其现有的户口
管辖范围去另一个地方生活,都需要事先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有关的迁居资料,领取相应的迁出证件,在此基础上,户口才能够有效地关闭。
综上,只要是符合上述提及的所有条件,您的户口便能够顺利地迁回到您母亲的家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