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下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的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这类案件中偷逃应缴税额较多的
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相应数额罚款,罚款金额为
逃税数额的一到五倍不等;
如果在一年内曾因相同
犯罪而受到过两次
行政处罚,但仍继续进行此类
违法活动的,则会加重其
刑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金。
此外,若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包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