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行政拘留决定持异议者,您有权向相应的
行政复议机构进行
申诉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若选择前者,需要向相关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申请请示以重新审查并评价此项具体的
行政行为;
若您选择后者,则应向首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
起诉讼。
在这个过程中,您还能向有关公安部门提出关于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