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户籍资料擅自办理
身份证明文件属于
违法行径,然而这并不等同于
刑事犯罪,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仅可能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
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授权而滥用他人户籍资料办理身份证明文件仍然可能承当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
法规,此类
非法行为将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具体措施包括给予相关人员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涉及到违法收益的部分还将被依法予以没收。《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
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