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满足下述四个要件,则可被确认为构成
抢劫罪的
共犯:
首先,每一位
共同犯罪人都必须参与其中,其所做出的行为皆属于抢劫罪的
违法行为范畴;
其次,每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对最终引发的
犯罪后果产生实际且确定的影响,也即与之存在实质性的因果关联;
再次,所有共同犯罪人均需具备相同的犯罪意图或故意,这是他们能够形成共同犯罪的基础;
最后,每位共同犯罪人在决定参与此项
犯罪活动时,都应是出于自愿,并且是通过自身的意志自由选择,愿意与其他同伙共同协作以实现抢劫罪的既定目的。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