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罪名的完整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
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的
犯罪心理状态;
其次,该罪行的
犯罪主体需要达到一般的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完全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再次,本罪侵犯的法益主要涉及到社会
公共秩序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健康权等基本人权;
最后,在
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手段欺骗他人,最终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