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被视为
刑法中的特殊诈骗类型,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值得强调的是,只要电信网络诈骗的金额已超过法律所设定的底线,即所谓的“较大”,那么就应当按照全新的诈骗
犯罪进行
起诉和审判,并且追究其相应的
刑责。
从本质上来说,电信网络诈骗本身便属于现代社会层出不穷的新型骗术之一,区别于普通诈骗,其主要特点在于它采用了新时代下更具有高效、便捷以及隐蔽性的电讯手段,如电话、短信等,同时利用这种非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让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承诺支付财物。
由于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多个地域以及多个成员联合实施的作案手法,因此相比传统诈骗,其调查和侦破过程往往更加困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