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存在的
价格欺诈行为并不被视为是
侵权事件,因为它并未损害到
消费者对于真实信息的知情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这一国家法律条文所提供的原则,当公民的民事权益遭受他人非法破坏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向
责任人提出
赔偿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知悉权并未明确列入民事权利体系中所涵盖的
生命健康权、财产所有权以及其他重要权利目录之中。
因此,当此项权利遭到侵犯,我们无法依据民法典条文赋予
受害人就此进行
诉讼索赔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
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