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国有档案渎职罪的法律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法条所针对的
犯罪对象是国家对于档案资料的严格管控体系;
其次,从实际情况来看,该罪行通常表现为抢夺或非法获取国有档案的行为;
再次,该类犯罪的实施者通常都是一般的社会大众,也就是说,只要达到相应的
刑法责任年龄并拥有足够的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这一犯罪的实施主体;
最后,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在客观行为中,该类犯罪都表现出了明显的故意性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
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
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