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法律专家对此予以深度剖析: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重婚罪通常情况下会在
犯罪发生后立即
立案受理。
重婚罪,这是指拥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个人,在未依法
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再次与他人建立正式或非正式婚姻关系的不法行为。
所谓具名有配偶者,特指男性已婚、女性已婚,并且这种婚姻关系尚未以法律程序结束并仍在持续维系的状态下,他们便是有配偶的人;
如若夫妻关系已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或者因为配偶一方离世导致另一方的婚姻关心自动灭失,那么这样的人士便不再被视为有配偶。
关于明知道别人已有配偶却依然与其成婚的行为,是指自己虽然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另一方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这一事实是知晓的,且故意选择与其成婚(无论是否进行过正式的
婚姻登记或者只是存在事实上的婚姻)的情况。
这类行为被解释为蓄意摧毁他人稳定婚姻生活的不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任何一位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人,倘若再次缔
结婚姻或者在明知他人已存在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之成婚,均将面临二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刑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