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敲诈
勒索罪属于一类
犯罪范畴,其成立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作为此类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其次,
犯罪嫌疑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明确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其目的必须是为了
非法占有他人物品或财产;
再次,这类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他人的合法
财产权益;
最后,在客观行为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采取威胁、恐吓、要挟等不正当手段,强迫
受害人交付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诈骗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
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