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已在公安经济调查部门
立案后却试图逃避调查或缺席审判的案例,不受
诉讼时效的限制。
此外,若受害者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控诉,表示需要立案处理,但是相关单位仍未采取行动的话,同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关于诉讼时效,它是我国
刑法明文规定的,赋予
司法机关行使
刑事追诉权的有效性期限;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有权进行追诉;
若超过这个期限,则司法机构将无法再次进行追诉。
具体来说,刑法中规定的诉讼时效以以下方式设定:
(1)法定最高刑期不足五年的
有期徒刑,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期高于五年但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其诉讼时效期限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其诉讼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获取批准备案。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由
犯罪行为发生当日开始计算;
若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状态,则
从犯罪行为终止当日开始计算。
在诉讼时效内再犯新罪的,前次
犯罪的诉讼时效自后次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欲请求核准追诉的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确凿的
证据表明存在
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系
犯罪嫌疑人所实施;
(二)
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应处以的
法定量刑幅度之最高
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与后果极其严重,尽管已经过了二十年的
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以及负面效应仍然存在,若不加以追诉将会严重破坏社会安定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从而必须进行追诉;
(四)犯罪嫌疑人能按时赶到现场接受司法追诉的。《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