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通常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若
犯罪人采取了团伙作案的手法,其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相对于个体作案更为严重,因此,人
民法院在作出
量刑判决时,将这一因素委之为酌定量刑加重因素。
倘若某
犯罪嫌疑人屡次纠合其他成员进行寻衅滋事行动,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此人应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
罚金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