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赌博行为而遭
逮捕之处理,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断。
若是情节较为严重者,已触犯了赌博
罪名,对此种情况便应根据其详细
违法情节予以
刑事追责;
反之,若情节尚属轻微尚未达致
犯罪程度,则将交由公安部门进行
治安处罚。
在追究
刑事责任方面,对于那些以牟取利益为主要动机,并且
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作为职业谋生的人员来说,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相应金额的
罚金。
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同样也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外加罚金
处罚;
倘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更高额度的罚金惩罚。
至于追究
行政责任部分,其中包括以获取利润为首要目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必需条件的行为,或者是参与赌博且赌资较高的人员,他们将被处以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时,则须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