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单位所涉及的
盗窃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单位不是盗窃罪的
犯罪主体。
因此,即使是单位组织进行盗窃,所得财产依然属于单位所有,如果数额相当巨大,
情节严重恶劣,那么相应的负责人以及
主要责任人将可能会按照盗窃罪遭到相关机关的
批捕及
诉讼指控。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盗窃罪的定罪并不仅仅取决于行为本身,还需考虑其他多种因素。
对于那些只是偶尔因受灾生活困窘而
偷窃少量财物的情况,或者是受到威胁而被迫参与盗窃行动且未分享
赃物甚至是获得较少赃物的情况,一般都不视为盗窃罪。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区分对待,比如亲属之间的财物偷窃以及社会上常见的盗窃
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以选择不按照
犯罪程序处理。
不过,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
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也应该与社会上其他盗窃案件进行区别对待。
因此,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
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情节轻微,并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话,就不必视作犯罪处理了:
1.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涉案;
2.能够全额退还
赃款或
赔偿损失;
3.
主动投案自首;
4.受
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未分得或者只分得很少的赃物;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
这些
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
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