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非法限制他人自由长达24小时及以上才会构成
犯罪。
然而如若
侵权行为者采用诸如械具或者捆绑这类极其恶劣的方式,或者对
受害人施加殴打、
侮辱、虐待等行为,从而非法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或者在
非法拘禁期间,导致被拘禁者出现
轻伤、重伤甚至致死等严重后果之时,这些情况都应列入警方调查范围内,并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非法拘禁罪的相应
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立案标准的规定》二(一)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
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
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