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发生刮擦事故且
肇事方立即离开现场的情形,我们仍然有权利果断采取
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自行对事故现场和所涉车辆状况进行详细拍摄和纪录,尽量涵盖碰撞部位及其全局画面等关键信息。
之后,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其他道路使用者正常通行的地点并等候相关部门前来处理。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可依照实际情况,调用车上配备的行驶记录仪中所存储的相关视频资料,以便更直观地证实对方的
交通违法行为,为后续可能面临的
法律纠纷提供有力
证据。
最后,尽快联系所属保险公司,通知他们派遣专门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损伤评估与
赔偿事宜的协商与处理。《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