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察叔叔把你带走然后让你回家等着审理这个事儿啊,他们通常会在三天之内先告诉我们,这就是我们法律上说的第九十七条哦:
嫌疑人和他的家人还有
律师,他们都可以申请改变一下那种严厉的手段啦。
法院啦、检察院啦、警察局啦,这些部门只要收到你们的申请就得在三天内给出答复;
如果他们觉得不能这么做的话,就要及时告诉你们,还要给你们一个说为什么不想这么做的原因哈。
说到让你回家等待审判呢,其实就是警察叔叔们给了你一个暂时不用关进去的选择。
如果遇到那种应该被抓起来的坏蛋,但是如果他有什么严重的病啊,或者是正在生孩子啦,又或者是正在喂宝宝吃奶啦,再或者是他犯的事儿不是特别严重啦等等这些情况,那警察叔叔就会考虑让他先回去,等事情弄清楚再说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