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以销售
伪劣兽药罪定罪论刑,需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其一,
犯罪客体要素须是对国家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管机制以及整个农业生产体系;
其次,该罪行必须在客观方面体现为
当事人违背了关于农、林、牧、渔等生产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然实施销售伪劣兽药的罪恶行径,并最终导致受害者产方蒙受巨大的
经济损失,使得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严重阻碍;
再次,
行为人必须是已经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承担
刑事责任能力的全体社会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考量,这种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无疑是故意为之。《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
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