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将不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首先,如果情节微乎其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则不能视为
犯罪;
其次,倘若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追诉期限;
再次,若犯罪分子得到了国家特别赦免令,从而得以减轻或免于
刑事处罚;
接着,依据
刑法相关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在未得到受害者的告知或撤回告知时,也无法进行
刑事追责;
此外,当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亡之时,也不再追求其刑事责任;
最后,符合其他法律特点且政府声明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亦在此列之中。《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