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扣三分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规行为,例如禁行、禁停以及禁转,若相关人员违反该规定将会被处以扣分处罚。所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主要是指南行者在交叉路口未按照导向标线行驶至相应车道;这种现象常常见于交通信号灯前的等待车道,部分驾驶员常常会无意识或是有意地误操作车辆从转弯车道直接改为直行,或者是从直行车道转向。此外,禁止标线则涵盖了地上的黄色实线(用于区分不同道路之间的分界线,禁止行人跨越)以及黄色大叉(表示禁止停车区域),若驾车者对此类标线视而不见,违规驶入,便可视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例如,通过实线变换车道,再如在严禁调头的地方进行调头,或者在被禁止左转弯的地方实施左转弯驾驶行为,这些类似状况皆可以定义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