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指引,在审理涉及单位
故意犯罪案情的审判过程中,对于涉案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者,无需区分
主犯与
从犯之别,而是依照他们在
单位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来适用相应的
刑事惩罚措施进行
量刑。
这里所说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指那些能够在单位实施
犯罪行为过程中,发挥出决定性、批准性、鼓励性、纵容性或指挥性的关键作用的人员,一般应当是单位的主要领导层成员,比如法定
代表人等等。
而所谓的“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则是指在单位
犯罪活动中具体实施犯罪行为且具备相当影响力的人员,这类人员既可能来自于单位的经营管理部门,也可能是单位的员工,或是受聘的
合同工人或
派遣工。《
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
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