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结束以后,若发现存在丈夫或妻子将
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
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渠道对其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此类
诉讼的实效性为三年,自当事人发现相关行为之日起计算。
另外,如果在
离婚之后,发现前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甚至恶意
伪造夫妻共同负债以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利益时,均可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请求重新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