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界定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与具体方法:
首要步骤即为双方先行协商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权威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以下为其中涉及到的几个具体案例外加可能出现的情形:
1.未满两周岁的孩子。
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定给予母亲
抚养。
2.年龄在两至八周岁之间的孩子。
此类孩子,对于父母双方都希望享有其抚养权。
在此情况下,当一方存在规定之列的某项情况时,例如生育能力的损失(包括已经实施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导致的生育困难,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此外,如果孩子已经由某一方照顾了相当一段时期并且适应了当前的生活环境,这个变化对孩子身心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再者,如果另一方没有其他孩子,但另一方却有其他孩子等等这些情况都是其有权被考虑的重要因素。
3.超过八岁的孩子。
孩子年满八周岁后,当父母对于
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争议,一般应当尊重并参考该孩子自己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