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汽车达到
报废标准之后,通常情况下是要求驾驶者本人亲自前往现场,将该
机动车辆移交给专门从事报废
机动车回收和拆解业务的相关企业来负责处理。
这个过程中,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严谨地对其进行登记、拆解、以及销毁等一系列后续工作,同时还需将已经完成报废手续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车辆号码牌照、行驶证件等相关文件上缴至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顺利完成注销程序。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驾驶人无法亲自前去处理,亦可委托他人
代理此项事务。《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