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婚前财产公证所需准备的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供个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比如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
其次,对于公证涉及到的相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房产证以及未取得房产证情况下的
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等也需要同时提供给公证机构;
此外,根据具体公证事项的要求,还需提交相关的申请公证文书及其附件;
最后,如果按照国务院公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进行公证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其他辅助性资料时,也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向公证机构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