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实施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若满足以下所述的相关规定和条件,即可提出申请并寻求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法律途径:
(1)行为主体本身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已怀孕且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不会给其自身健康带来威胁,同时也能有效降低因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危害性;
(2)对于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行为主体,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够避免其继续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从而降低社会危害性;
(3)对于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行为主体,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够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从而降低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