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
孩子抚养权归属于父亲这一方,然而母亲依然具有监护及照顾孩子的责任与义务。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破裂而彻底消除或泯灭。
离异之后,无论是子女交由父亲还是母亲进行直接
抚养,他们仍然被视为父母的子女。
尽管夫妻感情已不在,但即使在离婚之后,身为父母的双方仍然对自己的子女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作为母亲,她也必须承担起支付孩子
抚养费用的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