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在实施
信用卡欺诈活动过程中涉及到使用
伪造信用卡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则应被认定为
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此类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2至20万元
罚金的
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导致
经济损失重大且
情节严重的
犯罪分子,其刑期范围将从五年扩展至十年,罚金也将由最初的2至20万增加至最高的5至50万元。
至于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且情节极其恶劣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依法核准追缴其全部或者部分
违法所得以及犯罪工具。《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