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患有严重心脏病,法院通常倾向于将子女的
抚养权判给男方;
毕竟,女方病情的严重性可能导致其无法充分承担起照顾和教育子女的责任。
然而,若子女尚且不满两周岁,其父母皆不宜亲自来
抚养,在此情况下法院将更加倾向于将抚养权交由女方。《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
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