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共享汽车
交通事故责任方面,其
补偿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具体准则:
首先,按照相关
法规和政策规定,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首先由该车辆的交强险公司负责进行理赔。
所有合法上路行驶的
机动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作为国家的强制法律要求,这种要求同样适用于共享汽车。
因此,各共享汽车企业有义务为旗下每一台投入运营的共享汽车购买交强险,以便在事故发生后,通过保险公司进行适当的
赔偿责任的履行。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未及时投保,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其次,当
交强险理赔金额无法完全满足受害者
赔偿需求时,应由各方
当事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若涉及到
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则各自负担50%的赔偿比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