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都知道,驾驶证的一个计分周期是自机动车驾驶证首次领取生效之日起,每年都会计算为12个月的时间。
在这个时间内,满分被设定为12分。
当一个周期的计时结束时,如果在这期间累积的扣分还未达到满分限制,即12分,然而还有未缴付的罚款存在时,这些扣分将被延续到下一个计分周期中。
对于那些拥有大型载客汽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共汽车、中型载客汽车和大型货车等高危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们,他们应该在每一个计分周期结束后的第30天之内,前往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年度审验。
但是,如果在一个计分周期内并无任何扣分情况发生,那么就无需参加这个周期的审验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