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施
伪造金融票证
犯罪的涉案者,常规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可能同时面临
处罚金,
罚金数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若
情节严重,
刑罚则会升格为总计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同时惩罚金额也将相应提升至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
如若情节极度恶劣或严重,相关人员就有可能面临最高达十年甚至无期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接受
没收财产这一附加制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
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
汇票、
本票、
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
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