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并未严格规定名为“借款
合同诈骗罪”的
罪名,然而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和执行
借贷合同时,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则明确规定为“合同诈骗罪”。
该种类型的犯罪中,行为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其一是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其二是在签订、履行合约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法,实施侵犯他人财产权行为,且所涉金额达到量刑标准。
根据不同情况,可对涉嫌犯罪者判处相应的
刑罚。
具体而言,在表明恶意,并且存在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
罚金的判决;
若涉及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嫌疑人将要接受三到十年的监禁,并承担罚金的惩罚;
最严重的情况下,即罔顾人伦,侵害公共权益等重大情形,嫌疑人可能会被判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除此之外还需罚款和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