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逃逸者选择主动归案并交代罪行,这种行为并不被视为
自首,亦无法获得减轻
刑罚的优待。
只有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
犯罪嫌疑人自行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且详细坦承了自己所涉及的
罪名和行为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自首行为。
对于那些自我检举的罪犯,法律规定可以给予其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