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盗窃罪的
刑事诉讼中,
立案后是无法依据
报案人的请求予以撤销的。在
刑事案件进入
立案程序之后,无论由何方提出申请,均不得予以
撤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通过向受害者支付
赔偿金,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受害者也愿意与之达成和解协议的话,那么双方
当事人便可进行和解协商,而司法机构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除相应的
刑罚。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
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