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部的股东或委托
代理人运用其职务所拥有的特殊权力和机会,恶意侵占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倘若我们能够有充分确凿的
证据证明被告在实施此种行为时已预谋并计划非法剥夺他人财产,那么这种
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余投资者持股的行为就应当按照职业侵占罪的法律条款进行严格
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