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申请由法院介入进行调解或自行启动
司法诉讼程序。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要点,那就是法院通常并不会自动参与干预
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矛盾纷争。也即是说,若当事人有意主张自身权益的话,则必须事先主动前往法院提交
诉讼状。在此所述之“
起诉”,是指在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向当地人
民法院
递交司法
申诉状,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展开审案审理的行动。换言之,便是请求法院经过公允严格的审判后,判定被告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义务。除此之外,在正式启动司法起诉之前,还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者
身份信息、详细的诉讼申请以及实际发生的事实依据,同时亦需注意所受理案件应属受诉法院
管辖范围之内。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