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士涉及
盗窃罪相关案件时,由于其生理上的特殊性,审判机关有义务顾及这一因素对其所作判决的影响,故一般的来说,其受到的
刑罚往往较正常人的盗窃行为更为轻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任何形式的盗窃公私财产行为,只要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将面临
罚金的
处罚。
然而,针对聋哑人士或盲人实施的
犯罪行为,法律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允许对其进行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决定。因此,聋哑人士在涉及盗窃罪的案件中,其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范围之内,并且可能会伴随罚金的处罚,但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