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欠款未归还给保险公司所引发的
经济纠纷一般被视为民事案件,
当事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然而,若对方决定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由法院判定被告有能力进行还款却故意
拖欠不还,那么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人
民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
拘留等惩戒措施;若
情节严重者,甚至将面临
刑事追责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