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原告进行
起诉,但请注意,
被起诉方的主体必须为首要被告,其所在的保险公司则仅能作为次要被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
诉讼双方
当事人在引发
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及其对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作用程度,以及各方当事人在交通事件中的过错
情节严重性等因素,依法判定各相关当事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比例。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