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法律范畴内,对于自然人因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
仲裁裁决而触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戒。
具体来说,如果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需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此外,倘若单位亦牵涉其中,同样要受到
司法机关的惩罚,以对其施予罚款,同时还应依据相关
法规对直接主管人员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员工进行
处罚。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
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